装修合同

时间:2024-07-12 19:04:22
有关装修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有关装修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门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全国各区域门店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含灯具、电线)

1.3工期:按甲方的工期管理规定完成装修。

1.4 工程质量: 符合 的装修验收标准

1.5结算方式: 单店独立核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

2.2 指派 甲方工作人员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前书面告知甲方在本工程设计或甲方指令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能预测到而未告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指派 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放样,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必须与甲方设计师联系,及时修改图纸、调整施工方案等,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商铺)的关系。

3.5 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水管及线路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在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水管及线路所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腾空装修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商铺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8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清运垃圾时造成行政部门对处理垃圾的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3.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交场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质量: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工艺说明、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验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5.2.1 水电隐蔽工程

5.2.2 防水工程

5.2.3 泥水工程

5.2.4 木工工程

5.2.5 油漆、瓷砖、乳胶漆工程

5.2.6 整体验收

5.2.7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5.2.8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2.9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0 乙方应预计工程竣工日期,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3 保修:

5.3.1本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及外墙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为2年,终身维护保养。

5.3.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承诺的时间内派人维修(紧急报修如吧台理石、门锁、玻璃门、给水等必须立即安排维修),属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因维修不及时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3.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结算时可调整:

6.1.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

6.2.2 经甲方确认的增减工作。

6.2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约定:

6.2.1 预付款: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开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进度款的50%支付给乙方。

6.2.2 决算款:单店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 个工作日审查完毕无异议后付清该店的决算款。

6.3 工程质保金:

6.3.1 如双方终止合作,甲乙双方合作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壹万元(¥:10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2 双方合作未满一年的,甲方有权从乙 ……此处隐藏7719个字……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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